各单位、各部门:
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自历年组织开展“青岛市大数据优秀学术成果”征集、评选、发布以来,产生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大模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推动我市大数据、大模型及信创产业创新发展,增进学术研究交流合作,加强学术成果转化推广,促进会与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联合开展2025年度大数据优秀学术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会单位会员及专家委员均可参加本次大数据优秀学术成果的征集评选活动。
二、基本要求
1.申报成果不得违反国家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
2.申报成果应侧重取得的学术和理论成果,符合大数据、大模型、信创产业发展趋势,对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申报成果应注明类型:与数据相关的为“数据类”,与大模型相关的为“大模型类”,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相关的为“信创类”,其他的为“其他类”;
4.申报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报成果应为已完成且公开发布的成果,以论文、专利、出版物等形式体现;
6.以往已经申报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7.大数据有关应用项目、产品、应用案例、解决方案不在本次大数据学术成果征集范围内,与大数据无关的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8.参与征集的大数据优秀学术成果不得包含涉密、不适宜公开、不适宜推广的内容;
9.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省市重点研究计划和可进行产业转化的大数据学术成果;
10.对存在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大数据学术成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会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入围资格、通报所在单位、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请按要求填写大数据学术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进行审查择优排序推荐、《青岛黄海学院师德师风审查表》(附件3)。 纸质材料: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院(部)为单位报送一份(科研院长签字),师德师风审查表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课题负责人、科研院长签字),以上纸质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材料:将Word版申报书、excle版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kyfwb@qdhhc.edu.cn,邮件主题:XXX院(部)+2025年度大数据优秀学术成果。
2.本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大数据学术成果进行评审,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本会有权免费对征集的学术成果进行宣传、展示、推广等。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书芳 83175768
附件://www.atsumetaize.com/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51121/20251121091438_7492.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5年11月21日